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项目初步采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招标公告
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项目初步采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CZ02-FW02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项目初步采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项目初步采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承担中国石油所属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工作。
2.2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顺利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称“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本项目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对中国石油所属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工作。
2.3 工作内容
本次《集团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初步采样调查质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中国石油所属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工作。详细内容如下:
(1)审核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方案: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手册(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布点方案国家线上抽查工作方案》等要求,按照地块相关情况,开展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初步采样调查方案。
(2)评估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质量: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文件通知、系列技术规定和质控手册等要求,结合地方各级调查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3)集成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成果:参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各阶段成果集成报告编制指南的要求。对油气田、炼化和销售等企业疑似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成果进行集成。
(4)参与编制中国石油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系列标准或规范:对中国石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相关成果进行总结和梳理,对标国内外同行情况,编制中国石油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系列标准或规范;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5 服务地点:北京市及甲方指定地点。
2.6 标段(标包)划分:按服务对象划分3个标段,
第1标段:油气田企业(共130个地块),
第2标段:炼化企业(共72个地块),
第3标段:销售企业(共100个地块);
2.7 其他: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
投标人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公司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至今)应具有涉及石油石化行业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业绩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可在同一合同,也可单独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5其他: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間 2020年4月1日至 2020 年4月7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