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牛角寨镇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元阳县牛角寨镇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元阳县牛角寨镇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根据红财发[2020]16号文件,采购人为“元阳县牛角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涉农资金,受元阳县牛角寨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2.1采购规模:完成建档立卡户人居环境巩固提升296户,其中:牛角寨村委会27户、新安所村委会46户、脚弄村委会18户、欧乐村委会32户、良心寨村委会42户、果期村委会55户、果统村委会36户、岩际村委会40户;
2.2预算资金(最高限价):400万元;
2.3建设地点:项目布局在牛角寨、新安所、脚弄、欧乐、良心寨等8个村委会;
2.4工期:120日历天;
2.5建设标准:补面积:包括门窗、粉刷、水电、地板、功能室等,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高质量入住标准。水泥砂浆粉刷、墙裙:M7水泥砂浆抹面,做到光滑平整。腻子粉刮白:粉刷2道,做到光滑美观。不锈钢楼梯扶手:安全稳固,高度1米以上。电线安装:双线排放,配加PV管。三面沟:尺寸达到200*300,且包含抹面,稳固。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1项(含1项)以上。(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6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3月12日08:30时至2020年03月18日17:30时,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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