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科城变电站至220kV碧山变电站电力隧道建设工程之碧山变电站至南翔一路段电招标公告
220kV科城变电站至220kV碧山变电站电力隧道建设工程之碧山变电站至南翔一路段电力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220kV科城变电站至220kV碧山变电站电力隧道建设工程之碧山变电站至南翔一路段电力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新建电力隧道全长约3.46km,其中4回220KV、6回110KV碧山变电站至南翔一路段长2.76km;8回220KV、6回110KV南翔一路段长0.7km;建设内容包含电力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只包含土建部分,配电、通风、消防等由电力部门完成。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电力隧道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埔发改储〔2019〕79号 。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4303.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42.24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不含规划放线)、■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間、开标时間、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招标文件获取
1.3.1 发布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时間(含本日):2020年3 月10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3 月31 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間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間止。)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間:2020年3月 31日 9时30分至2020年 3 月 31 日 10 时30分。
1.3.3 开标时間: 2020年3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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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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