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 ||||||||||||||||||||||||
一、 | 招标条件 | |||||||||||||||||||||||
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
2.工程规模: 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全长1.353km,本次实施10m宽石料路基,含一座桥;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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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由示范区经复[2017]2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 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全长1.353km,本次实施10m宽石料路基,含一座桥;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1.3招标控制价:29382761.11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4月03 日(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后起计算)开工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议并签字确定的节点工期,同样作为合同工期的组成部分。2.1.5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2.2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江苏大道)新建工程,全长1.353km,本次实施10m宽石料路基,含一座桥,具体详见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間在岗履职。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間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08月至2020年01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d.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并提供该资料原件扫描件。e.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間,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間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間的期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f.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4.1营业执照(副本);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間为2019年08月至2020年01月);4.6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品牌承诺(品牌承诺书或品牌确定表有一即可)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4.7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間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获取时間为: 2020年03月05日至 2020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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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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