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永州电厂取水工程涉河防洪补救措施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国华电力永州电厂取水工程涉河防洪补救措施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永州电厂取水工程涉河防洪补救措施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0865,招标人为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华电力永州电厂取水工程涉河防洪补救措施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取水工程湘江取水泵房1处防洪补救措施、取水管线3处穿越芦洪江处防洪补救措施,(1)湘江取水建筑物建成后,取水建筑物上、下游设禁采区且设禁采警示牌;对取水建筑物上、下游部分河段左岸进行护岸护坡处理。湘江取水建筑物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150m左岸进行防护,护岸从浯溪水电站正常蓄水位88.5m以下采用抛石护岸,88.5m处采用M10浆砌石护岸,护至P=5%洪水位。(2)取水管道断面上游50m,下游150m两岸进行护岸防护,各取水管道穿越芦洪江工程河段护岸高度从河底护至管道入土(出土)处。根据河段情况,本次护岸形式采用浆砌石护岸,浆砌石厚度为0.30m,下设0.1m厚砂石垫层,按现状坡比护砌,并设1.0 m×1.0 m浆砌石基座。另外,补充水管道穿越芦洪江工程河段及下游施工期进行抛石护坡。取水管道穿越工程建成后,取水建筑物及补充水管道上、下游设禁采区且设禁采警示牌。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工期:保持与取水主体工程同步施工,计划工期约120天,具体时間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人2016年1月 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有 2 项相同或同类项目业绩。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 3 年(2017年1月 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zxgk.court.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9)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母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有隶属、控股、参股等关系的2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母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同一企业集团(指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的有隶属、控股、参股等关系的2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分别独立申请。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3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1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