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kV辛街变电站至潞江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kV辛街变电站至潞江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编号:D5300000000820001017 )组织竞争性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就本项目所需监理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kV辛街变电站至潞江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D5300000000820001017
2.3项目概况: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kV辛街变电站至潞江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监理,从辛街变电站110kV母线至110kV潞江变110kV母线的110kV输电线路的新增間隔或已有間隔改造的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土建、系统通信的全部内容。
2.4竞争性磋商范围: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110kV辛街变电站至潞江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从辛街变电站110kV母线至110kV潞江变110kV母线的110kV输电线路的新增間隔或已有間隔改造的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土建工程、系统通信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监理期限、质量要求等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采购预算:25.00万元。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办法为“合格制”。
三、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如甲级、综合资质)资质;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5、信誉及履约: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間、地点
4.1投标报名时間:2020年02月26日~2020年03月03日,每天08:30~17:30时(北京时間,节假日除外)。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