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公安局应急屯警备勤用房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011806270101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公安局(代建方: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建筑面积4155平方米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公安局(北院)大院东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間 | 2020年2月26日12:00 | 公告结束时間 | 2020年3月3日12: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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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含)以上等级,并在有效期内;3、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本工程在工期内通过供电部门的合格验收;4、付款方式:工程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12:00至2020年3月3日12:00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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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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