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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期扩建#2机组特殊消防系统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2-26 阅读次数: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2机组特殊消防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60/17-SG-1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新疆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2机组特殊消防系统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0/17-SG-1901 特殊消防系统工程 特殊消防系统工程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特殊消防系统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经过国家公安部消防器材检测中心认可的设备,同时须提供新疆消防信息平台出具的《二维码供货》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5年-投标截止日期)具有火电机组特殊消防设备供货或特殊消防PC工程等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間,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間:2020-02-25 09:00到2020-03-03 17:00。
购买标书时間:2020-02-25 09:00到2020-03-0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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