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第一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192/17-CL-13)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生产物资类班车)脱硫用石灰石第一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2/17-CL-1301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第一次采购 |
脱硫用石灰石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资信良好法人。
2.投标方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
3.投标方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提供石灰石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間不少1年的《销售意向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证的时間不少1年的委托运输合同。
5.日供货能力不低于800吨。1)供货所需的车辆情况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辆30吨自卸车且车辆具有的合格行驶证。2)以往的供货业绩中的至少一份石灰石供货合同或供货清单(有甲方证明)。以上条件均满足要求,认为符合资质条件。
6.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
7.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
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間:
2020-02-14 16:22到
2020-02-19 17:00。
购买标书时間:
2020-02-14 16:22到
2020-02-1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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