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0-2021年度资源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0-2021年度资源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52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0-2021年度资源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0-2021年度资源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0-2021年度资源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主干光缆数据录入、中继光缆数据录入、配线光缆数据录入、管道数据录入、ODF逻辑图绘制及关联、光缆逻辑图绘制及属性关联、光路资料录入、CAD修改、系统订单管控、全区网名网号的配置、工程割接数据的配置、标准地址录入、接入型资源配置、带宽型资源配置、订单地址覆盖、资源检查等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2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额度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为止。如服务评估及考核符合比选人要求,可续签(总续签次数不超过3次,合同总时长不超过5年)。
1.2.2服务地点:江苏镇江(比选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参选折扣,最高参选折扣为单项最高参选限价的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参选人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間价换算成人民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5人的服务团队,且承诺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件备查;(2)所提供人员2019年6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人员社保与合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的,则另须同时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协议),原件备查;(3)参选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选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5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辆服务车辆,车型要求为面包车。提供车辆为参选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要求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持有人为参选人或下属机构(非个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要求提供的车辆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为参选人或下属机构(非个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需提供盖单位章的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6 参选人须在镇江地区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机构。已有服务机构的,提供产权人为参选人(含下属机构,非个人)在镇江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参选人(含下属机构,非个人)在镇江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选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书。
2.7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维护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结算凭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订单/结算凭证须与发票一一对应),时間以订单/结算凭证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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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0日(北京时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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