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招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招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兴义市。
服务预算:¥600000.00元。
服务期:60日历天。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要求。
服务范围:对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立、历史沿革、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对外投资、劳动用工和社保、主要交易合同、税务、环保等,重点掌握其诉讼、仲裁、争议、行政处罚、其他法律风险及或有负债情况等;对拟开展的交易行为面临的障碍、法律风险等重大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并提供应对方案。应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尽职调查有关的法律服务。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结合审计工作成果,做好法律风险把控。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体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已存在的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与情况。
项目概况: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成立,由黔西南州国资委(51%)和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9%)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金2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发电、售电,经营的地方电网是贵州省唯一的一家地方电网供电企业,经营管理的地方电力被列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改革的试点单位和全国首批105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
截至于2019年12月31日,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财报)资产总额约200亿元,负债总额约172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20亿元。
截至2019年末,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0家,具体如下: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启明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黔电阳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黔能机电设备(大连)有限公司、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安龙县合辉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贞丰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州格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
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三级子公司共17家,具体如下:
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5家: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顶效开发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兴义阳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兴义市誉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隆腾电力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3家:贵州金贞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安龙县大乘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兴仁金峰售电有限公司(持股80%)。
兴义启明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5家:兴义市纳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永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启投资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兴义市阳光电力酒店有限公司、兴义市新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
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3家:黔西南州万峰金威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黔西南州万峰炬维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贵州万峰宏飞贸易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
贵州金州格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贵州金普惠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设立5年及以上(需提供有关印证资料);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鼓励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条件(需提供有关印证资料);
4)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达5年及以上,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对中央企业(二级单位及以上)、省属大一型国有企业提供过法律尽职调查、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5家及以上经验(需提供有关印证资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在现场协调工作;
5)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承接的主要法律业务合同清单及
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载行贿犯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8)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
a、本项目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提供已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请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此公告,所提交资料与该项目不符合的做无效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b、如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投标的,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数、业绩等)必须是其分所本部的,其所在总所的统计数据及资料不得计入。
c、投标人应保证至少5人以上已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在现场开展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01 月 17 日09:00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1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