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全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全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全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全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90]FJGC[GK]2019004-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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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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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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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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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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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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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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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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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全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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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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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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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景观照明系统的整体规划,突出城市脉络、文化氛围、景观特色,提高城市吸引力,促进城市旅游职能的完善和城市建设发展,展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多彩魅力,体现高度宜居的、个性鲜明的山水之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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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2.1执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2.5其它资质条件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6其它资质条件2;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間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間:2020年01月07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