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佛山市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至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至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驿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CZB19XC132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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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本项目响应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零填埋,全焚烧”实现市内100%无害化处置要求,禁止将污泥堆肥。本项目只接受采用“砖窑中混合焚烧工业制砖”“热电厂及热力厂掺烧”“垃圾焚烧厂干化焚烧”工艺流程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且污泥处置点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竣工验收专家意见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报送回执单。(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4、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多于两家。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5.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竣工验收专家意见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报送回执单。5.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5.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間。(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間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79.36 万元(人民币)
时間:2019年12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