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0年度非生产区域清扫保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0年度非生产区域清扫保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AL-47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0年度非生产区域清扫保洁工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19-AL-47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0年度非生产区域清扫保洁工程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0年度非生产区域清扫保洁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0年度非生产区域清扫保洁工程项目:
3.1.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包含垃圾清扫资质或保洁服务等营业范围,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3.2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3.3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经历的相关证明。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经营的行政处罚期間。3.5近五年内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3.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
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8近五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3.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3.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間:2019年12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2月06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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