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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石油三厂脱硫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9-11-29 阅读次数: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石油三厂脱硫剂采购招标公告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石油三厂脱硫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WZ-CG-2019-1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溶剂再生装置和石油三厂瓦斯脱硫装置用脱硫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抚顺石化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加氢裂化装置、硫磺装置和焦化装置等装置(简称脱硫装置)的催化裂化干气、液化气、燃料气、吸收尾气含有一定数量的H2S和有机硫,为了提高气体质量或保证尾气排放合格率,需要使用脱硫剂。脱硫后的脱硫剂统一送至溶剂再生装置再生后重复利用。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的瓦斯脱硫装置干气及硫磺装置的尾气脱硫化氢单元使用的脱硫剂品种及脱硫工艺技术与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蜡油催化装置、加氢联合装置、硫磺回收装置、120万汽油选择性加氢装置和焦化装置装置相同。
本项目为石油二厂溶剂再生装置和石油三厂瓦斯脱硫装置计划采购脱硫剂的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脱硫剂    184 吨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开始按买方生产实际需要供货。
2.5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中心仓库和石油三厂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油物资装备部《2018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2018-081号)中公告的甲级或乙级脱硫溶剂中标人。
2、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过成功使用业绩的投标人需具备近5年(2015年至今)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100吨/时以上溶剂再生装置成功使用的业绩,其脱硫剂必须是采取长期(连续一年以上)集中再生方式,且必须同时包含催化装置、硫磺装置、焦化装置和加氢装置(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买卖合同和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或试用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绩表(必须有联系人及电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9 09:00:00 2019-12-09 16:59:59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仅受理发售截止日期前24小时内的汇款信息,逾期汇款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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