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19-2020年度玻璃仪器和化学试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19-2020年度玻璃仪器和化学试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9-XA610-WZ542
1. 招标条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19-2020年度玻璃仪器和化学试剂框架采购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为玻璃仪器和化学试剂,预计金额50万元(含税)。本次招标物资中涉及品牌、型号的,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品牌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同等价位及使用性能、技术参数等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的产品。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所需供应商数量为2家,中标价格为各自投标报价,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作调整,最终金额以供货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固定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按百分比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的工作量,第一名占总工作量的60%、第二名占总工作量的40% 。
2.2交货地点:第十采油厂各基层单位。
2.3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买方通知后60日内到货。
2.4供货周期: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采购物资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纳入集中采购,自集团公司或者油田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2.5 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贸易商。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物资类别的生产或销售;
3.2投标人未被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招标人暂停供货、列入黑名单;
3.3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投标截止日之前一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3.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間 201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