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S2号线宁马线南京段公网通信覆盖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4747)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南京地铁S2号线宁马线南京段公网通信覆盖工程监理项目(JSZB-2025-1474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2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20.15万元,含税金额21.36万元。采购预算为预估,因地铁工程建设环境可能存在变化,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采购内容:本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车站内桥架、套管及室分系统(含无源器件部分)、轨行区漏缆及附属施工的监理。机房内公用配套设备(交流配电箱、开关电源、蓄电池、走线架等)施工的监理。机房至远端设备(RRU等)电源接入配套施工的监理。民用通信机房之间、机房与远端设备之间等光缆配套施工的监理。
2.3建设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人入场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实际工期以施工进度为准。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包。
2.6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2.7工程质量要求:优良,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 1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专业资质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通信工程专业)。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证书;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完整的人员不予认可。
(2)单位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监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完整的人员不予认可。
3.1.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具有隧道类通信业务监理项目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隧道、铁路隧道、高铁隧道、地铁隧道,不含管线迁改),且单条线路监理费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以上
、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期限内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
早者为准,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6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询比(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询比(比选)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询比(比选)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3)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响应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 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6月2
至2025年6月2
(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山西万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通知 2025-06-25
- 彬州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彬州市高端能化园区发展提升概念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5
- 米加U广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通知 2025-06-25
- 海城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 西安大兴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西电片区8宗土地用地阶段“多测合一”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5-06-25
- 太原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北路北大街地块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25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一期)吉利车辆2025年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 张北县医院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 “浙里就业”椒江区家门口就业服务总站(椒江区就业综合服招标公告 2025-06-25
- 成都市成华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成华区“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