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2-330552-04-01-37700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估价约1750万元,招标人为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康山街道妙西港沿岸,东至肖皇山北路及肖皇山路,南至规划高桥路,西至大漾路,北至妙西港。
2.2项目招标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12亩,新增建筑面积111470平方米,计容面积607608平方米,新建一个舾装码头(含三个1000吨级泊位)及一个港池。以能源革新为驱动,通过建设智能船体车间和智能装焊车间两大核心生产单元,构建园区光储直柔微网系统,并采用无尘工厂、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生产措施,全方位打造零碳生态产业标杆,规划年造船产能 16.8 万载重吨。
2.3投资估价: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9.0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36亿元。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范围:完成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及补充勘察)、岩土工程物探及地形测量并承担任何勘察的缺陷修复;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勘察任务书。
2.4.2设计范围: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完成与后续设计单位的工作交接、对后续设计单位进行前期设计答疑、技术交底、方案把控,协助业主方对项目品质、成本进行把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并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具体包括设计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1)厂区(船台、装焊平台、上下水设施及关联建筑、联合车间、分段车间、涂装车间、管加工及舾装车间、集配车间、室外堆场、仓库、动力站房等)总图、钢结构、造船工艺、涂装工艺、舾装工艺、水工工艺、水工结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机动、暖通、环保、建筑经济、水工经济等专业设计;
(2)厂前区附属用房(含研发办公楼、食堂、倒班楼、门卫、厕所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装饰装修、幕墙、基坑围护等专业设计。
(3)一个舾装码头(含三个1000吨级泊位)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结构、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一个港池的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结构、给排水、电气、防洪等专业设计。
(4)基地内的道路、景观、绿化、水电、室外综合管线、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八网融合等各类配套设施设计及专项设计。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设计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确认或审批,协助招标人做好后期配合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2.5.1勘察周期:4历天
1)合同签订并收到业主进场通知后立即安排设备进场施工。
2)初勘阶段进场后10天施工完成,15天提交正式成果资料;勘察进度及成果符合招标人及行业规范要求。
3)详勘阶段进场后25天施工完成,30天提交正式成果资料;勘察进度及成果符合招标人及行业规范要求。
2.5.2设计周期:4历天
1)合同签订后立即进行方案设计。
2)合同签订后1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
3)招标人明确方案设计后3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
4)专项设计: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此设计不包括审核和决策
,如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如期确认阶段成果,设计
顺延。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
勘察质量要求合格,勘察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2.6.2设计
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CB/T 8506-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及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满足招标人项目清单的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机械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机械加工)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③“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和3.1.2的资格要求(中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后5天内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得超过4家。
3)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非牵头人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非牵头人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2.3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勘察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且设计项目负责人与勘察项目负责人二者不可为同一人,(中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后5天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3 其他要求:
3.3.1 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
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注册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7月1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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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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