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起点起于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上镜村东北侧处,起点桩号为K143+622,顺接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设计终点,经金华市婺城区、衢州市龙游县、衢江区、柯城区、江山市,终点位于江山市凤林镇贺青村浙赣省界位置,终点桩号为K267+152.6,项目主线全长122.361km(其中金华段8.065km,衢州段114.296k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934431万元,其中建安费1762302万元。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主线设桥梁25476.59m/99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750.22m/2座,大桥20531.44m/65座,中小桥2194.93m/32座),隧道9536.5米/12 座(其中长隧道6463m/4座,中隧道1514.5m/2座,短隧道1389m/4座,连拱隧道170m/2座),互通式立交12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0处),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3处(婺城服务区、衢江南服务区、江山西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5条互通连接线约9.912km(社阳互通连接线、大洲互通连接线、石室互通连接线、后溪互通连接线、江山西互通连接线)。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项目起点至上余互通段(K143+622-YK217+570),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上余互通至项目终点段(YK217+570-K267+152.6),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共5条互通连接线共长约9.912km(其中,社阳互通连接线实施里程1.98km,大洲互通连接线全长2.133km,石室互通连接线全长2.02km,后溪互通连接线全长1.677km,江山西互通连接线全长2.102km)。石室互通连接线、后溪互通连接线、江山西互通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基宽度24.5m;社阳互通连接线和大洲互通连接线均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基宽度12m;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施工总体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终点至四都板细路段(桃号区间K143+622~K221+900),二期实施四都板细至浙赣界路段(号区间K221+900~K267+153),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造价比例约为64:36。一期土建施工和土建监理已完成招标,中标单位已进场。二期工程视项目进展情况后期实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全线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设1个标段,即第 ST01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按照项目水土保持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进行定期监测,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和最终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
(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大纲及细则、监理季(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和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3)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4)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开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沿线弃渣场复垦、复绿方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弃渣场变更备案审批工作;
(5)配合委托人及水保专项验收机构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等;
(6)协助委托人完成针对水土保持方面的审查工作;
(7)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或存在补偿水域无法落实,确需变更补偿方案的,根据委托人需求,提出相应的防洪补偿措施建议,与水利局进行沟通协调,编制相关点位防洪评价变更文件,组织专家审查,并配合做好行业报审工作,该项费用由委托人与咨询人后续另行协商确定;
(8)协助委托人进行防洪专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委托人核对补偿水域落实情况;协助委托人与水利局沟通;收集整理防洪专项验收所需的各项材料,并完成行业部门备案),协助施工单位编制汛期防洪方案;
(9)协助委托人完成水保监测数据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及水保验收通过后报备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
(10)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所需的其他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T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监测业绩,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承担监测服务工作的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体现);③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需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其他:/。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
为准)至投标截止
具有承担过 1 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服务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以法院判决书判决
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3.自2022年1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06-25 至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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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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