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土资源数字化综合楼食堂餐饮服务(2025-2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1,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国土资源数字化综合楼食堂餐饮服务(2025-202)):
采购包预算金额:2,87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主要标的)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6,000.00 |
- |
1-2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材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国土资源数字化综合楼食堂餐饮服务(2025-2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或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合同金额28%或以上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批发业)的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提交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对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进行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分包意向协议书》。(2)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批发业)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对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进行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非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批发业)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对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进行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标人按上述要求进行分包的,需承担本项目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国土资源数字化综合楼食堂餐饮服务(2025-20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采取分包的,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也须同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5年06月2
至 2025年07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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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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