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2025-202度特种设备、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保、维修、检测服务框架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省公司下达),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清远供电局2025-202度特种设备、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保、维修、检测服务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标的1:清远供电局2025-202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修、检测服务:中标单位依照国家、行业、南网公司相关标准、生产工器具维修项目技术要求完成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维修、检测和试验工作,以及对损坏或存在缺陷的无人机(包括本体和机槽)进行维修,中标单位应依据相应检定规程完成项目建设单位需检测设备的上门检测、校验(原则上采用上门检测、校验模式,如确需送试验室检测、校验,须经专业管理部门批复后方可执行)、标签粘贴等工作,检测后需出具相关试验的检验报告。
标的2:清远供电局2025-202度特种设备、应急装备维保、维修服务:对清远供电局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特种设备、特种车辆、应急装备等进行维修,对特种设备、特种车辆、应急装备进行定期维保(提供代办吊车、高空作业车、抢修车、应急发电车等使用登记、注册、年检和注销服务,代支年检费用),特种设备检测后检验单位应发放检测合格证。
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项目实施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实施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6月3
。有效期内202
新建同类项目可继续沿用本招标结果。
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①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②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 6 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标包预估金额×8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限价说明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CG0300022002077256001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590 |
/ |
CG0300022002077256001001 |
1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260 |
100 |
/ |
/ |
5 |
CG0300022002077256001002 |
2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330 |
100 |
/ |
/ |
||||||
2 |
CG0300022002077256002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160 |
/ |
CG0300022002077256002001 |
1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160 |
100 |
/ |
/ |
1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2.8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在最高投标费率为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3.计价依据:
维修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
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15号)及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工程税金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
(4)定额套用不足部分,则参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及相关单位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维修、检测及试验服务历年招标文件、合同及造价文件等。(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最新规范性文件,发布日之前未结算的工作以原计价文件为准,发布日之后的工作以新计价文件为准)
4.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即:
检测类项目:最终结算金额=∑(委托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的检测单价限价×测试数量×中标费率)(结算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其中测试单价限价参考《生产项目准入及预算标准(2022年版)》,预算标准不包含的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单价需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算时应附经审核的报价单和发票。
维修维保类项目:最终结算金额=维修、维保费+配件费
维修、维保费=∑(委托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特种设备、应急装备维修、维保单价(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维修、维保数量×中标费率)(结算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维修、维保单价应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可参考历史成交价格、同类产品及同期市场价格水平等,结算时应附经审核的报价单和发票。
配件费:按实结算,依据有效凭证结算;如无法提供有效凭证,按中介审定的市场价结算;耗材配套主材计取,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说明:在维修前,应先向业主出具故障检测报告或检测单,列明设备的故障及需要维修内容等,维修完成后应提供故障检测报告或检测单、竣工报告或竣工单作为结算依据,未能提供有效报告的项目,业主有权不予结算。
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
4 |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具备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具有近三年(投标截止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2 |
具有近三年(投标截止 |
清远供电局2025-202 |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开始:2025年06月2
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2025年06月2
2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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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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