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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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FL2402A20N248 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4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自动化流水线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9,6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00,******** - 1-2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50,******** - 1-3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加急标本)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80,******** - 1-4 临床检验设备 自动血涂片制备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10,******** - 1-5 临床检验设备 自动样本处理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00,******** - 1-6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8(套) 详见采购文件 800,******** - 1-7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加急标本)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 - 1-8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00,******** - 1-9 不间断电源 UPS电源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 - 1-10 饮水器 纯水机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
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
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自动化流水线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自动化流水线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于投标(响应) 截止
当天在“****网站 及中****网(https://********/)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若为所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的以下证明材料: a.《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b.《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若为所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的以下证明材料: a.《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b.《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签订合同到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③投标人若为所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处于有效期的以下证明材料: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若为所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处于有效期的以下证明材料: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签订合同到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上述①-④项注: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未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件,请依据有关法规作出情况说明。(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4)投标人所投采购货物清单中序号1至序号8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承诺签订合同到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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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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