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综合能源项目光伏电站施工监理工程师服务竞争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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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纳沃伊综合能源项目位于纳沃伊州纳沃伊市以北约56km,规划新建1座300MW光伏电站,以及一座220kV电网侧变电站(Eletrical Interconnection Facility以下简称“EIF设施”)。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工程师的服务范围为新建的300MWac光伏电站(含220kV升压汇集站)以及电网侧变电站(Eletrical Interconnection Facility以下简称“EIF设施”)。
2.采购内容与范围
1)境内服务部分(总价包干)
主要设备和材料监造:对光伏组件、逆变器和支架、主变、SVG、电缆、AIS/GIS、站用变、接地变、高低压开关柜、220kV架构钢结构、外送线路铁塔塔材等主要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和集港进行监督、监造和节点验收等。详见发布版采购文件。
2)现场监理部分(固定综合单价计价)
派出监理工程师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负责工程进度、结算、QHSE、竣工验收管理等,协调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严格履约。单价计价部分以实际现场服务人月数乘以固定人月单价进行结算,现场监理部分的计划服务人月总数上限为80人月(建设期常驻中方人员至少2名,至少有1人英语听说读写流利,现场团队应具有至少50%的英语交流流利、专业能力达标、经验较为丰富的国际/属地工程师)。单价应包含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工作期间的工作交通、食宿、当地工作通讯网络费用,及现场基本医疗救助费用。详见发布版采购文件。
3.计划工期
序号标段名称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商业运营日期
1光伏电站部分以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开工后12个月(暂定)
2EIF部分以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开工后12个月(暂定)
4.标段划分
标段1: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州300MW光伏电站(含EIF部分)施工监理服务。
5.合同签约主体
中能建国际纳沃伊州纳沃伊光伏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业主最终确认为准)。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或设备监理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应答人现场团队应具有至少50%的英语交流流利、专业能力达标、经验丰富的国际/属地工程师。对于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护照、学历证、职称证、英语或属地语言能力证明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主要负责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护照、学历证、职称证、英语或属地语言能力证明证书、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具有中国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三标体系,熟悉光伏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业绩要求
1)近5年具有在此类项目及相应专业领域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服务业绩至少3个(累计不低于800MW),有海外光伏项目施工监理工程师业绩者尤佳。应答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乙方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盖章。
3.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未被列入多边金融机构的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除。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级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除。近3年未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败诉和仲裁情况。
4.财务要求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5.支付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接受本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模式:
1)中国境内服务部分的酬金按照以下节点和比例进行支付。委托人在在签发验收证书(ACT)并收到监理工程师开具的相应发票28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发票应满足付款人/委托人所在地的法规要求,监理工程师需在付款前提供经海牙认证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完成光伏组件、逆变器和支架、主变、SVG、电缆、AIS/GIS、站用变、接地变、高低压开关柜、220kV架构钢结构、外送线路铁塔塔材等其它关键设备生产制造、发运和节点验收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中国境内服务部分价格的95%;
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到期后支付中国境内服务部分价格的5%。
2)现场监理部分的酬金按照监理工程师实际工作月数结算,以项目负责人: 元/人月、中方专业工程师: 元/人月、当地专业工程师 元/人月计(每月按30天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做改变。至少每个项目80人月(建设期常驻中方人员至少2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服务,延期服务期间的监理工程师人月费用与建设期相同。
现场监理部分酬金每2月支付一次,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服务人月计发,于当期结束后15天内支付。每期扣留现场监理部分应付金额的5%作为服务质保金,于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到期后支付。
6.联营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25年6月2
-2025年7月
1.项目概况
纳沃伊综合能源项目位于纳沃伊州纳沃伊市以北约56km,规划新建1座300MW光伏电站,以及一座220kV电网侧变电站(Eletrical Interconnection Facility以下简称“EIF设施”)。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工程师的服务范围为新建的300MWac光伏电站(含220kV升压汇集站)以及电网侧变电站(Eletrical Interconnection Facility以下简称“EIF设施”)。
2.采购内容与范围
1)境内服务部分(总价包干)
主要设备和材料监造:对光伏组件、逆变器和支架、主变、SVG、电缆、AIS/GIS、站用变、接地变、高低压开关柜、220kV架构钢结构、外送线路铁塔塔材等主要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和集港进行监督、监造和节点验收等。详见发布版采购文件。
2)现场监理部分(固定综合单价计价)
派出监理工程师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负责工程进度、结算、QHSE、竣工验收管理等,协调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严格履约。单价计价部分以实际现场服务人月数乘以固定人月单价进行结算,现场监理部分的计划服务人月总数上限为80人月(建设期常驻中方人员至少2名,至少有1人英语听说读写流利,现场团队应具有至少50%的英语交流流利、专业能力达标、经验较为丰富的国际/属地工程师)。单价应包含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工作期间的工作交通、食宿、当地工作通讯网络费用,及现场基本医疗救助费用。详见发布版采购文件。
3.计划工期
序号标段名称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商业运营日期
1光伏电站部分以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开工后12个月(暂定)
2EIF部分以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开工后12个月(暂定)
4.标段划分
标段1: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州300MW光伏电站(含EIF部分)施工监理服务。
5.合同签约主体
中能建国际纳沃伊州纳沃伊光伏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业主最终确认为准)。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或设备监理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应答人现场团队应具有至少50%的英语交流流利、专业能力达标、经验丰富的国际/属地工程师。对于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护照、学历证、职称证、英语或属地语言能力证明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主要负责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护照、学历证、职称证、英语或属地语言能力证明证书、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具有中国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三标体系,熟悉光伏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业绩要求
1)近5年具有在此类项目及相应专业领域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服务业绩至少3个(累计不低于800MW),有海外光伏项目施工监理工程师业绩者尤佳。应答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乙方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盖章。
3.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未被列入多边金融机构的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除。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级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除。近3年未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败诉和仲裁情况。
4.财务要求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5.支付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接受本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模式:
1)中国境内服务部分的酬金按照以下节点和比例进行支付。委托人在在签发验收证书(ACT)并收到监理工程师开具的相应发票28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发票应满足付款人/委托人所在地的法规要求,监理工程师需在付款前提供经海牙认证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完成光伏组件、逆变器和支架、主变、SVG、电缆、AIS/GIS、站用变、接地变、高低压开关柜、220kV架构钢结构、外送线路铁塔塔材等其它关键设备生产制造、发运和节点验收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支付中国境内服务部分价格的95%;
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到期后支付中国境内服务部分价格的5%。
2)现场监理部分的酬金按照监理工程师实际工作月数结算,以项目负责人: 元/人月、中方专业工程师: 元/人月、当地专业工程师 元/人月计(每月按30天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做改变。至少每个项目80人月(建设期常驻中方人员至少2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服务,延期服务期间的监理工程师人月费用与建设期相同。
现场监理部分酬金每2月支付一次,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服务人月计发,于当期结束后15天内支付。每期扣留现场监理部分应付金额的5%作为服务质保金,于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到期后支付。
6.联营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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