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四标段监理服务
2.2项目建设规模: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40763平方米,主要包括理科第一组团楼、理科第二组团楼、工程学院楼、文科第二组团楼、公共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校医院、后勤综合楼、学生商业服务中心,以及门卫、开闭所、换热站等附属设施。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四标段主要施工内容:配套建设给水外线工程、消防外线工程、污水外线工程、雨水外线工程(含雨水收集井)、供暖外线工程、燃气外线工程(含调压站)、电力外线工程、弱电外线工程、火灾报警外线工程、景观及场地照明工程、污水处理站,沥青道路(含水系桥涵),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委托人要求的服务内容等。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结算审计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标段最后一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值财政评审后5个月;
2.5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学苑街以东、滨河路以北、甲二街以西、学源路以南区域;
2.6质量标准:合格,需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64.04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1-2025年6月1
)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
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3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注册于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3.5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等配备人员,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招标人要求调整。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提供近半年(20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
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6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12月3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投标人自20
之后成立,需提供一份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6月1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6月1-2025年6月1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11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自2025年6月19时00分至2025年06 月2
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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