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配电监控系统建设,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卷烟厂灵秀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70.00万元(含税);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复烤一车间现有配电设备的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实现对现有配电室及箱变设备的综合自动化保护,包含监视、计量、保护、通讯等功能。系统范围涉及玉溪卷烟厂复烤一车间现有10kV/400V配电室与箱变共6处,包括1号配电室、2号配电室、3号配电室、4号配电室、食堂配电室、综合楼箱变。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实施内容,具备试运行条件。
注:
① 投标人可在上述工期要求的范围内自行投报本项目工期,并保证在投标工期范围内完成对应工作内容。
② 因项目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各阶段工作开工
以招标人最终发出开工通知记载
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③ 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④ 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⑤ 工期以开工令为准,在安装调试期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不计入总工期。
2.9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自项目单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3-202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须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手写签名。
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至2025年6月2
17时00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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