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财富广场电梯广告位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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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为我司确认的皖江财富广场电梯广告位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二、竞买方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广告内容、数量及出租底价
1、商业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2、使用广告位电梯数量暂定32部(以最终安装使用的电梯数量为准),每部电梯轿厢内设2个看板广告位,共计64块广告位。
3、出租底价(含税):每部电梯每年(12个月)1000元,电梯共32部(以最终安装使用的电梯数量为准),每年度广告位使用费共计32000元。四、合同履行期限
合作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五、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成交通知后24小时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000元到我司账户,否则视为其主动放弃本次成交资格,我司有权顺位至其他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成交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我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周期
半年一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成交单位预付前半年广告位使用费,下一个计费周期前一个月预付后半年使用费用,我司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成交单位。七、相关要求
我司配合成交单位的正常刊登,如发现广告展板有损坏,通知成交单位进行维护。我司提供成交单位进出皖江财富广场的权利,为成交单位办理进皖江财富广场手续方便安装及维修。
1、负责刊发的成交单位须严格审核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并保证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后投放,广告内容需积极健康,因广告内容(我司提供的广告除外)违法违规或是被相关部门处罚,成交单位限期改正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2、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并及时向我司支付使用费用,广告设施所有权归成交单位所有。
3、广告制作,安装过程中不得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成交单位须承担所有赔偿费用。
4、因迎检、相关部门要求需要临时使用成交单位广告位的,成交单位须无偿配合,使用
经我司确认后可在合同期外顺延给成交单位。
5、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决定取消电梯广告,我司应提前面通知成交单位后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如发生预付费用,则我司应退还成交单位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八、报价
:2025年6月1
17:00-至2025年6月23日17:00
为我司确认的皖江财富广场电梯广告位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二、竞买方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广告内容、数量及出租底价
1、商业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2、使用广告位电梯数量暂定32部(以最终安装使用的电梯数量为准),每部电梯轿厢内设2个看板广告位,共计64块广告位。
3、出租底价(含税):每部电梯每年(12个月)1000元,电梯共32部(以最终安装使用的电梯数量为准),每年度广告位使用费共计32000元。四、合同履行期限
合作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五、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成交通知后24小时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000元到我司账户,否则视为其主动放弃本次成交资格,我司有权顺位至其他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成交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我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周期
半年一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成交单位预付前半年广告位使用费,下一个计费周期前一个月预付后半年使用费用,我司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成交单位。七、相关要求
我司配合成交单位的正常刊登,如发现广告展板有损坏,通知成交单位进行维护。我司提供成交单位进出皖江财富广场的权利,为成交单位办理进皖江财富广场手续方便安装及维修。
1、负责刊发的成交单位须严格审核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并保证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后投放,广告内容需积极健康,因广告内容(我司提供的广告除外)违法违规或是被相关部门处罚,成交单位限期改正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2、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并及时向我司支付使用费用,广告设施所有权归成交单位所有。
3、广告制作,安装过程中不得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成交单位须承担所有赔偿费用。
4、因迎检、相关部门要求需要临时使用成交单位广告位的,成交单位须无偿配合,使用
5、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决定取消电梯广告,我司应提前面通知成交单位后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如发生预付费用,则我司应退还成交单位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八、报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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