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月3
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
1.2招标内容:铁塔智联、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2025年全省智联业务施工服务采购,重点面向高点监控施工,包含监控杆件、前端设备安装调试、传输线路、低压供电引入等智联相关施工内容。
1.3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4条。
1.4招标项目概况
1.4.1预估规模:本项目采购含税总预算为8110万元,预估税率为9%,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约金额。
1.4.2计划工期:按照招标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1.4.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4实施地域:云南省内,详见本章1.4.5条。
1.4.5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共分为【16】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
实施区域 |
预估建设站点(站) |
预估含税采购规模(万元) |
标段1 |
普洱 |
1300 |
1700 |
标段2 |
昆明 |
730 |
700 |
标段3 |
玉溪 |
700 |
700 |
标段4 |
楚雄 |
400 |
600 |
标段5 |
昭通 |
400 |
600 |
标段6 |
迪庆 |
785 |
550 |
标段7 |
德宏 |
500 |
500 |
标段8 |
曲靖 |
500 |
500 |
标段9 |
红河 |
300 |
420 |
标段10 |
保山 |
700 |
350 |
标段11 |
临沧 |
300 |
350 |
标段12 |
文山 |
330 |
330 |
标段13 |
丽江 |
250 |
300 |
标段14 |
大理 |
500 |
250 |
标段15 |
怒江 |
300 |
150 |
标段16 |
版纳 |
200 |
110 |
全省合计 |
8195 |
8110 |
1.4.6限投限中规则:本项目共分为【16】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7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①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②供应商应完全满足铁塔公司后续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
1.4.8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①模块部分:不含安全生产费统一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②定额部分:不含安全生产费统一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2.1.2投标人应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2.1.3资质要求
2.1.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2.1.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4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及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一人同时满足或配置不同人分别满足均可;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及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及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人同时满足或配置不同人分别满足均可;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及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一人同时满足或配置不同人分别满足均可;
注:a.以上三类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b.须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或证书扫描件、2025年01月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c.若施工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的单位,提供的三类安管人员的A/B/C证应为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若施工资质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工程专业承包专业的单位提供的三类安管人员的A/B/C证应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若具备施工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及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的三类安管人员的A/B/C证。
d.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施工资质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专业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若非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拟派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各1人。
e.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缺失的将被否决。
f.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g.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的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注:①同类业绩指:信息化施工项目。②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③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为单项合同,
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
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④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视为未提供。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
、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7控股管理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8施工劳务分包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若存在劳务分包,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落实(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同时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盖单位公章确定函;若不存在劳务分包,提供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声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内须提供有效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或不劳务分包声明至招标人或其下属分公司备案。劳务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协议中须附价格条款,招标人或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过程或履约过程中进一步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2.1.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1.10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6月1
09:00时至2025年06月23日18:00时】(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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