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邑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工程总承包;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建设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算 |
第一标段 |
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A区工程总承包 |
LY-CC-GCZB01-20250604-1 |
松江东路雨水更新(松江路-龙潭大桥)、松江北路雨水更新(哈达湾-中兴街)、江湾路雨水更新(东昌街-欣昌街)等3条道路,更新D300-D1000雨水管线12276米,钢板桩支护2676米,道路恢复面积(含搭接)63051.6平方米; |
昌邑区 |
约为人民币6726.46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38.12万元,工程费为6588.34万元) |
第二标段 |
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B区工程总承包 |
LY-CC-GCZB01-20250604-2 |
解放北路雨水更新(维昌街—清源桥)、通潭路雨水更新(中兴街—龙潭大桥)等2条道路,更新D300-D1000雨水管线12111米,钢板桩支护1562米,道路恢复面积(含搭接)61839平方米; |
昌邑区 |
约为人民币6601.86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35.81万元,工程费为6466.05万元) |
第三标段 |
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C区工程总承包 |
LY-CC-GCZB01-20250604-3 |
四川街立交桥雨水更新(解放东路—青年路)、四川街雨水更新(果窖—火车站东广场)、四川街雨水更新(火车站—嫩江街)、四川街雨水更新(辽宁路—铁路(雾凇桥下))、四川街雨水更新(上海路—解放东路)、四川街雨水更新(铁路(雾凇桥下)—上海路)、延安路雨水更新(吉林大街-松江东路)、青年路雨水更新(江华胡同—昌邑胡同)、永强小区雨水更新(小区门前—松江东路)、火车站前雨水更新(吉林站—天津街)等10条道路,更新D300-D1800雨水管线9960米,钢板桩支护1310米,道路恢复面积(含搭接)44153平方米; |
昌邑区 |
约为人民币4576.96万元(其中:设计费为97.85万元,工程费为4479.11万元) |
第四标段 |
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D区工程总承包 |
LY-CC-GCZB01-20250604-4 |
哈达湾东段雨水更新(中兴街—吉林大街)、哈达立交雨水更新(铁西路—钢材市场西门)、中兴街雨水更新(哈达湾—通潭大路)、中兴街雨水更新(雾凇东路—哈达湾)、延安路雨水更新(嫩江街—中兴街)、四川街雨水更新(果窖—通江街)、通江路雨水更新(四川街—中兴街)等7条道路,更新D300-D1200雨水管线9039.1米,钢板桩支护2354.5米,道路恢复面积(含搭接)47161平方米 |
昌邑区 |
约为人民币5208.4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10.03万元,工程费为5098.37万元) |
第五标段 |
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E区工程总承包 |
LY-CC-GCZB01-20250604-5 |
吉林大街雨水更新(中兴街—统泰物华)、吉林大街雨水更新(统泰物华—十一中日杂)、吉林大街雨水更新(岔路乡—十一中日杂)、和平路雨水更新(珲春街—和平街)等4条道路,更新D300-D1500雨水管线9518米,钢板桩支护1776.2米,道路恢复面积(含搭接)52045平方米; |
昌邑区 |
约为人民币5303.8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11.8万元,工程费为5192.01万元) |
第六标段 |
吉林市市级雨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昌邑区F区工程总承包 |
LY-CC-GCZB01-20250604-6 |
吉林大街雨水更新(岔路乡—儿童医院)、吉林大街雨水更新(儿童医院—吉林大桥)等2条道路,更新D300-D1500雨水管线5297米,钢板桩支护1866米,道路恢复面积(含搭接)33811平方米; |
昌邑区 |
约为人民币5069.26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07.42万元,工程费为4961.84万元) |
2.2计划工期:
设计服务期限:2025年7月1至2025年7月2
,共1
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7月2至2027年5月2
,共66
历天。
2.3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具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全部专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图编制工作、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3)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70%,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工程费×9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第四标段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5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3
)至少有一项为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
12月3
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信誉要求:2022年01月0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8:00至2025年07月0
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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