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建设项目 15局塔城交投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为 塔城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塔城交投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 钢材 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建设项目 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 PPP 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甘发改交运〔2021〕401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2〕46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甘交许可(2022)455号) 。建设单位为 甘肃公航旅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 LYL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 水泥、钢绞线、锚具 进行公开招标 。
1.3 本建设项目 中国铁建 21局1公司工贸分公司罗若铁路防风护沙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中国铁路新疆和若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新疆和若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 59%、国铁集团资本金25%、新疆自治区团资本金16%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工贸分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 钢丝绳 进行公开招标 。
1.4 本建设项目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 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 《国铁集团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 2023〕84号)、《国铁集团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50号)、《国铁集团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镇原站站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85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中川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国铁集团资本金、甘肃省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 PQTL-ZQ1标项目经理部 。 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 柴油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 局塔城交投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是为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铁路专用线,位于塔城市境内,北接塔城站,南至试验区南缘。线路自克塔铁路塔城站西端牵出线接轨,向西延伸至乌拉斯台河,折向西南从五里村北缘通过,以特大桥先跨越G219后折向南,再经喀拉苏村东侧,最终跨越奎塔高速连接线(G3015),特大桥长4.047km,后继续向南足坡走行至香港路延长线附近折向西,跨越乌宗阿尕什河北京路后在试验区南部设国际物流园站,新建线路全长14.671km 。
2.1.2 中铁十五局兰永临高速项目主线起于兰州市西固区石头坪,设置枢纽立交与既有G2201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相接,止于临夏县黄泥湾镇郭吴家村,与G1816乌玛高速公路以枢纽立交相接,主线全长 80.858公里(其中,兰州境内4.700 公里,临夏境内76.158 公里)。同步建设东乡连接线15.63公里,莲花连接线20.434 公里,临夏机场连接线8.28 公里;临夏东互通立交连接线1.925公里,考勒互通立交连接线4.731公里 。
2.1.3中铁二十一局罗若铁路建设范围为楼兰故城站至若羌站,里程:楼兰古城站(含)至若羌站(含)(DK117+870至DK238+038.66=格库线K731+563至K791+402),线路全长180.9正线公里,工程主要内容为土地征(租)用及拆迁补偿,改移道路、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区间路基土石方948.2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99.7万断面方及路基附属工程;桥涵工程(含梁桥围栏、吊篮、墩台其他预埋件及连续梁、箱形桥桥面系,不含制架梁、简支梁支座及桥面系):特大桥3852延长米,大桥3526延长米,中小桥3670延长米,框架桥96延长米,涵洞2227横延米;房屋工程2.9万平方米;其他运营生产设施及建筑物:给排水、机务(建筑工程)、车辆(建筑工程)、站场、工务(综合维修通道)、其他建筑及设备;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
2.1.4 中铁二十一局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PQTL-ZQ1标段地处庆阳市西峰区境内,线路起点为庆阳站,与银西高铁并场设站。沿银西高铁向北布线,下穿青兰高速后在塬面设隧道向南展线,依次跨南小河沟、稠水沟。本标段起讫里程:DK0+646~DK21+570.44,正线全长20.884Km。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工程5.56公里;特大桥639.66延长米/1座;大桥300.28延长米/2座;中桥111.41延长米/1座;框架桥395.86顶平米/3座;涵洞330.55横延米/10座;隧道14927.64延长米/5座。主要工程内容:坝口组大桥、石家堡中桥、方家沟大桥、稠水沟特大桥、西峰隧道、后官寨1号隧道、官寨2号隧道、官寨3号隧道、董志隧道、庆阳站接长地道、接长天桥、雨棚的结构工程 。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 .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 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 生产厂家 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人 须提供202 2 年 或 202 3 年 财务 报表 (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 4 年 6月后 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4.2. 2 水泥 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 6 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人 须提供202 2 年 或 202 3 年 财务 报表 (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 ,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2 -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 合格的 质量检验报告至少 1 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 2 -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6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②按建设单位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在建设单位准入名录内(见附件2)。 ③ 中标人所供物资 出现两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黑名单。 生产 厂家 及 代理商 须向招标人 出 具 质量保证书 。
4.2. 3 钢绞线 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人 须提供202 2 年 或 202 3 年 财务 报表 (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 4 年 6月后 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②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在建设单位准入名录内 , 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代理准入名录内厂家产品参与投标 (见附件 2) 。③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证书 。
4.2. 4锚具 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 或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
(3)生产能力要求:须在建设单位准入名录内。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 2或 202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 00 万元(含)人民币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 2 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在建设单位准入名录内 , 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代理准入名录内厂家产品参与投标 (见附件 2) 。③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证书 。
4.2. 5柴油 包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招标 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同时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 投标 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 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投标 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 2022 年 或2023年 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生产厂家(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招标 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招标 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2 -0 1 -01至 投标 截止日期 招标 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 须提供202 2 -0 1 -01至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 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2 4 年 6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 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 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 投标人 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 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 投标人 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4.2. 6 钢丝绳 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人 须提供202 2 年 或 202 3 年 财务 报表 (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 ,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2 -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 2 -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 4 年 6月后 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6月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 5 年 6月22 日 1 7 时 0 0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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