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分项 |
子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万元) |
实施地域 |
2025年深圳电信机楼渗漏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施工部分 |
土建工程部分 |
299.303013 |
326.240284 |
深圳市 |
通信工程部分 |
36.701947 |
40.005122 |
|||
小计 |
336.004960 |
366.245406 |
|||
设计部分 |
21.839962 |
23.15036 |
|||
材料部分 |
5.574024 |
6.298647 |
|||
总计 |
363.418946 |
395.694413 |
t/ |
备注:1)预估费用-含税:施工部分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设计部分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材料部分按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计划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1)设计部分: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施工部分:具体订单工程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具体订单工程计划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4)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绿色文明施工、包报建、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等相关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及损耗(含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等)、施工机具费、管理费、利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等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总包管理费、施工用水电、施工配合、满足消防要求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成品保护、报建费、验收费、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政府部门政策性调整所致风险费用、保修、垃圾清运、材料抽样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再另行计算到现场后的二次搬运费、仓储费、保管费,所有二次搬运费和仓储费、保管费已包含在单项综合报价内。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5年深圳电信机楼渗漏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本项目是通信机楼渗漏整治,需先对机房内通信设备进行保护、迁移、改造后,再进行渗漏整治设计施工服务。1)详见附件1、清单价格库内容;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所有资料文件;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等。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6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防水工程类及通信工程类的相关施工经验以及土建工程类的相关设计经验,每个类型须至少各提供一份合同或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以上各类型。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
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及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以及当地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同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应提供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4)至少配备2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其中至少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取得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至少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取得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以及当地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同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应提供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5)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取得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1名取得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至少配备2名电工、1名焊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以及高处作业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负责施工部分工作的供应商)
b)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有效期结束
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
d)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6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6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
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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