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8665911.13元(不含税),2025年喀纳斯智慧交通(第二期)项目
1.2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估算金额(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税率设备部分13%,服务部分6%)(元) |
采购方式 |
1 |
设备部分 |
3851879.50 |
3408742.92 |
443136.58 |
公开招标 |
服务部分 |
5572598.30 |
5257168.21 |
315430.09 |
||
合计 |
9424477.80 |
8665911.13 |
758566.67 |
1.3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监控补点270°全景相机枪球一体机、枪型摄像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道路监测新增卡口抓拍相机、测速雷达、中载云台、枪球一体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智慧交通地图数据增加实时路况、交通事件、交通拥堵预警交通指数等能力及新视运维等相关服务,社会车辆管理增加自动化一体挡车器(固定式)、自动化一体挡车器(车载式)、信息发布屏、车辆管理道闸、违停球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和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服务地点:新疆阿勒泰(项目所在地)。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1.6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7标段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1.8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1.10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8665911.13元(其中:设备部分3408742.92元,服务部分:5257168.21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2合同文件版本:ZGDX2024042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05月起至公告发布30(含)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3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②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8其他:(一)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应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06月1
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
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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