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得转让。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16:47时(北京
,下同),登录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https://bidding.cgdg.com,使用谷歌浏览器,下同)注册(新用户)、报名,并在报名资料审核确认后下载采购文件。
4.2.1报名的具体流程:登录平台→顶部点击采购项目管理→项目清单→选择批次→投标管理→在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具体操作参照首页-投标指引。
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应答文件上传等操作问题请联系:0531-83160777。
应答人应在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应答人注册请登录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注册流程”“投标指引”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应答人注册账号审核需要一定的,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注册账号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2.2应答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的应答人在“首页→CA办理”页面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
中招互连APP移动CA办理、印章制作、印章授权、扫码使用等问题,请联系400-666-4230。
应答人应妥善保管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首次应答报价文件的提交
5.1应答报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应答截止
,下同)为2025年5月1
16时47分。
应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将电子应答文件递交(上传)至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5.2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递交(上传)要求:电子应答文件提交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命名格式为包X-应答人全称-首次应答报价文件。必须在不可编辑PDF电子版应答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公章。
应答人在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填写的不含税总报价、税率、含税总报价等必须与报价文件完全一致。
为避免各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递交失败,请在上述规定内尽量提前、错时递交您的应答文件。
5.3应答截止之前未将应答报价文件递交(上传)至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答人不予受理。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报价文件及应答报价文件的修改文件。
5.4应答人在递交(上传)电子版应答文件前,须自行检查确认该电子版应答文件内容可读。
5.5本批次应答报价文件以电子签章的不可编辑PDF电子版应答文件为准。
5.6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https://bidding.cgdg.com,使用谷歌浏览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招标文件上传、签章(支持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任意位置签署)、加密等操作问题请联系:0531-83160777。
中招互连APP移动CA办理、印章制作(含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印章授权、扫码使用等问题,请联系400-666-4230,24小时紧急联系电话1381126271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鲁能星城营销中心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方式:023-62627137
电子邮件:1453169795@qq.com
本采购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5年06月
附件1:
投标报名审查文件
1.投标报名文件的编制要求
1.1应答人按照资格要求提供相关审查资料。(营业执照)
1.2报名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报名审核
2.1采购人可以要求应答人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2应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序号 | 情形事项 | 具体规定 |
1 | 不良行为 | 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
2 | 应答人资格要求 | 不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应答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附件2:
鲁能城三期车库漏水维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发包人(甲方):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承包人(乙方):
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
工程地点: 鲁能城三期车库
2.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鲁能城三期车库19处(负一层489车位、负一层107车位、负一层485车位、负一层486车位、负一层488车位、负一层542车位、负一层550车位、负一层631车位、负一层630车位、负一层399车位、负一层402车位、负一层403车位、负一层404车位、负一层412车位、负一层421车位、负一层557车位、负一层560车位、负一层668车位、负一层623车位)顶棚漏水维修
3.合同工期
合同施工工期: 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
为准。
竣工为通过内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之日。
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项目施工总进度,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整体工程通过内部验收,并以发包人合格并签字确认为准。
5.合同价款
5.1本合同金额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增值税率为 %。本工程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暂按当前税率 %计取,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其他税费均已在价税分离中不含税部分综合考虑。因国家税制改革及税收优惠政策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应使用调整后的最新税率,且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变化。
承包人为实现质量目标而采用任何措施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皆包含在报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补偿。
合同价款属总价包干合同,即所有为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该总价除因暂估价项目及暂定工程量的确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或合同所允许的调整外,不会因为货物价格或费率的变动等任何原因而有所调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5.2工程款支付方式:
所有维修完成经甲方验收并结算后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5.3关于发票的约定:
5.3.1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税费。
5.3.2承包人所开具发票应当包含具体金额、盖具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开具、汇总开票具体规定等内容,应在右下角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地点,确保发票无瑕疵。
5.3.3发包人收取发票并抵扣的行为,不视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行为的确认。
5.3.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发票遗失,承包人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承包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3.5非发包人原因致使发包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发包人有权延迟付款,且承包人应当负责向发包人提供相关凭证或重新开具发票确保发包人能够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
5.3.6因发票存在瑕疵或违法违规情形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如果存在假发票、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情形时,承包人应按照发票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
5.3.7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的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变化。
6.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特此向发包人承诺,承包人将在本独立工程的各方面、各个阶段都遵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本独立工程的设计(如包括)、加工、制造、供应、包装、运输、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完工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
7.保密
除非为本合同目的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或泄漏本合同的内容。
8.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其他条款
10.1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涉价签证必须先审批后实施,禁止事后补办。紧急情况下(指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必须在实施完成后的1内完成审批。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300号鲁能城一期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
邮编: | 邮编: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附件3:验收和结算应该提交的资料清单
附件4:商业伙伴合规承诺书
附件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总则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发包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人):
工程名称: 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
工程内容: 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的规定、规章,为严格明确工程项目现场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和消防安全,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二条 适用法律和标准
一.1 承包人应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严格遵照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协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与此相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双方已就/拟就本项目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中。
一.2 在本协议期间,承包人除应遵守前款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绿发集团现场标准化图册》、《中国绿发集团安全管理工作手册(房地产业)》《中国绿发集团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在内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若前述规定和要求与2.1款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且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以标准和要求较严格者为准。
第三条 责任范围
一.3 承包人负责所承包项目施工作业区、料场、办公区、生活区、出入通道等与施工活动有关的全部区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对承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总责。
一.4 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对项目区域管理范围内外共用道路、出入通道、施工区域及周界围档的管理、协调,帮助承包人协调明确其与项目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关系。
第四条 发包人权利义务
4.1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依据本协议及相关协议执行。
4.3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承包人自行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4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查以及相关材料设备的验收不代表减免承包人作为专业施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省、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要求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承包人权利义务
5.1承包人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发包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5.2承包人承接本工程项目后必须了解并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管理。
5.3承包人必须严格自身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等工作内容。由于承包人过错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由于承包人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害事故或消防事故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6.3 发包人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对发包人或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承包人及其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限期整改”、“违约索赔”、“停工整顿”、“领导约谈”、“解除合同并勒令离场”等处理措施,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处理意见执行。
第七条 不弃权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权利的放弃,发包人未立即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代表发包人免除或放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承包人在其他方面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以本协议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或邮递或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8.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快递公司收寄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后当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具体范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9.2 当发包人或承包人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协议的责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9.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
9.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市场环境变化、承包人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承包人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视为不可抗力。
第十条 修改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字才能生效,本协议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2.2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
12.3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 承包人:
公司成都分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盖章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附件3:
验收和结算应该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验收资料清单
1、竣工验收申请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问题描述 | 整改方案 | 单位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工程各项是否正常 | □全部正常 □个别功能不理想 □不正常 | ||||
备注 |
二、结算资料清单
序号 | 名称 | 份数 | 备注 | 说明 |
1 | 结算申请 | 1 | 由施工单位报送 | |
2 | 合同及补充条款 | 1 | 如原件只有1份,可用复印件 | |
3 | 竣工验收证明 | 1 | 原件 | |
4 | 廉洁承诺书 | 1 | 原件 | 原件 |
说明: |
附件4:
商业伙伴合规承诺书
致xx公司:
我单位/本人承诺,在与贵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方面的合规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与任何人员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社会公众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及反腐倡廉有关规定,不以任何名义向贵公司有关人员赠送财物、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或为其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确保我单位人员不以任何名义违规接受贵公司提供的财物、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监管规定,所有业务活动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行业惯例进行业务操作,所有操作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五、强化契约精神,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协议约定,忠实、全面履行合同。
六、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遵守职业道德,在守住合规底线基础上,以高标准要求自身。
七、确保我单位员工在与贵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守上述要求,并力争建立全面、有效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依法合规经营,不因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处罚,导致丧失履约能力。
本承诺书在与贵公司的合同签署、履约过程中持续有效,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承诺单位/人:
年 月 日
附件5: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鲁能城二期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报价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维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点 | 包含漏水检测、防水封堵、修复施工 | 19 | 处 | ||
小计 |
附件3:
技术规范书
一、本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服务,招标范围明细如下:
负责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
二、服务地点:
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三期项目:
1. 鲁能城三期:成华区槐杨路111号
三、服务内容:
1、漏水检测:对合同范围点位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进行排查,精准定位漏水点,明确漏水原因、范围及严重程度
2、修复施工:拆除车库顶棚已损坏的装饰层、防水层等相关构造层,妥善清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基层进行处理,确保基层平整、坚实、干净,无裂缝、松动等缺陷,符合防水施工要求、采用优质防水材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多道防水施工,包括涂刷防水涂料、铺设防水卷材等,形成可靠的防水体系、恢复车库顶棚的装饰层,确保其外观与周边区域一致,达到美观、平整的效果。
3、配套工作:对因维修施工造成的车库内其他设施设备的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车库正常使用功能不受影响;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彻底清洁。
四、技术要求
材料标准
1、防水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等相关标准要求,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柔性等性能指标应满足车库顶棚防水使用需求。
2、防水卷材应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2)等标准,其耐热度、不透水性、拉力等性能参数须达到规定标准。
3、其他辅助材料如密封胶、基层处理剂等也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施工工艺
1、基层处理:采用打磨、清扫等方式清理基层表面,确保基层含水率符合防水材料施工要求。
2、防水涂料施工:应分多次涂刷,每遍涂刷方向相互垂直,涂刷厚度均匀,总厚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3、防水卷材铺设:采用热熔法或冷粘法施工,卷材搭接宽度、铺贴顺序等应符合规范,确保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之间粘贴牢固,无空鼓、皱折。
质量要求
1、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绿化全面浇水或者降雨中雨以上,无渗漏现象方为合格。
2、修复后的车库顶棚装饰层应平整、牢固,无裂缝、起皮、脱落等缺陷,表面色泽均匀一致。
五、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检测费、保修费等一切费用。
2.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内容、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应清晰列明各项费用明细。
3.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投标报价一经确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除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况外)。
六、服务响应与售后保障
1.服务响应: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售后保障: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中标单位应免费负责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漏水维修及相关损坏修复工作,保修期内,中标单位应每季度对维修区域进行一次定期回访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对于保修期外的维修服务,中标单位应提供优惠的维修方案和价格,优先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1.验收标准:
- 防水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闭水试验无渗漏,防水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车库顶棚装饰层恢复质量应符合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标准,外观质量良好,无明显缺陷。
-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资料(如材料检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应完整、真实、准确。
验收方法:
- 由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维修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 对防水工程进行淋水试验,观察并记录是否有渗漏现象;对装饰层进行外观检查和尺寸测量,检查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八、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应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道闸改造项目的全部工作(含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政府禁令等),经招标人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九、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总承包方式。中标单位应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事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十、结算方式:
1、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十一、特别说明
1、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由中标单位负责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单位应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商户的关系,避免因施工造成扰民等不良影响。如因施工引起的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车库漏水统计 | |||
序号 | 位置 | 漏水图片 | 备注 |
1 | 负一层489车位 |
| |
2 | 负一层107车位 |
| |
3 | 负一层485车位 |
| |
4 | 负一层486车位 |
| |
5 | 负一层488车位 |
| |
6 | 负一层542车位 |
| |
7 | 负一层550车位 |
| |
8 | 负一层631车位 |
| |
9 | 负一层630车位 |
| |
10 | 负一层399车位 |
| |
11 | 负一层402车位 |
| |
12 | 负一层403车位 |
| |
13 | 负一层404车位 |
| |
14 | 负一层412车位 |
| |
15 | 负一层421车位 |
| |
16 | 负一层557车位 |
| |
17 | 负一层560车位 |
| |
18 | 负一层668车位 |
| |
19 | 负一层623车位 |
|
附件4:
2025年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工程项目报价文件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 规格 (单位:cm) | 工程量 A | 含税单价 (元/处) B | 税率 (%) | 含税总价(元) C=A*B |
1 | 成都鲁能城 | 包含漏水检测、防水封堵、修复施工 | 19 | % | ||
2 | 合计 | / | / | / |
备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应答人(盖公章):
日期:2025年06月 XX日
一、本项目最高应答限价: 20900.00元
二、应答有效期:首次应答截止日起9
三、应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应答截止前提出并上传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的澄清函,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
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应答截止前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以书面形式(数据电文)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开始:2025年5月1
16:50分
报价截止:2025年5月1
17:50分
2.报价次数:2次
3.每次报价范围:30分钟
4.应答人应按照要求填报应答总价,并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报价文件。
4.采购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向应答人发出报价通知,要求应答人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采购人在最终报价通知时明确该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应答人最终报价提交后生效并在应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最终报价在应答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和变更。
6.对于应答人未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或者书面明确不参与后续或最终报价的,以其最后一轮提交的有效报价为准。
7.报价流程全部通过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线开展,具体流程详见应附件。
五、在报价规定内,参与报价的合格应答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时,应终止采购。
六、存在以下情形,予以否决:
序号 | 情形事项 | 具体规定 |
1 | 报价超限 | 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应答人的应答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2 | 应答报价 | 多轮报价过程中,应答人后一轮报价高于其前一轮报价的,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供货范围或技术方案调整导致的除外。 |
3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 |
4 | 应答报价 | 应答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报价修正的。 |
七、存在以下情形,由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修正,经应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应答人不接受调整,将按照否决进行处理。
(1)应答总价与清单合价不一致时,以两者低的为准。
八、推荐原则
1.成家单位数量:推荐1家。
2.推荐原则:按照最终报价排序进行荐预成交供应商:一是报价低的排序在前;二是报价相同,按报价先后排序。当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总价为准。
3.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定标:否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重庆物业公司2025年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QWY-WZB-FZB-25-05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2. 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及概况 | 采购范围 | 计划工期要求 | 备注 |
2025年鲁能城三期车库顶棚漏水维修工程 | 鲁能城三期:成华区槐杨路111号 | 拆除车库顶棚已损坏的装饰层、防水层等相关构造层,妥善清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基层进行处理,确保基层平整、坚实、干净,无裂缝、松动等缺陷,符合防水施工要求、采用优质防水材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多道防水施工,包括涂刷防水涂料、铺设防水卷材等,形成可靠的防水体系、恢复车库顶棚的装饰层,确保其外观与周边区域一致,达到美观、平整的效果 | 计划:2025.06.15-2025.07.14 | 质保期二年 |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特殊主体,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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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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