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BHHY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房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4123)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BHHY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房系统集成项目(JSZB-2025-1412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该项目采购预算约129.87万元(不含税)。其中,有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约23.41万元(不含税),室分投资约61.73万元(不含税,设备部分33.95万元,施工部分27.78万元),维护服务成本约9.74万元(不含税),机房系统集成服务成本约34.99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共计收取安全生产费10238元(不含税),安全生产费不参与竞争。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有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室分设备采购及施工、通信基础设施维护服务、机房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服务期两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工期:90天。
2.4维保期:2年,由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2.5实施地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报价方式:报“有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不含税价(元)、室分设备部分不含税价(元)、室分施工部分不含税价(元)、维护服务部分不含税价(元)、机房系统集成部分不含税价(元)、不含税总价(元)”,其中“不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不含税总价=有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不含税价+室分设备部分不含税价+室分施工部分不含税价+维护服务部分不含税价+机房系统集成部分不含税价。
备注:有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室分设备部分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室分施工部分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维护服务部分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机房系统集成部分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后期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且确需按最新税率执行的,依据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2.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整体最高限价含税141.57万元,有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最高限价含税25.52万元,室分设备部分最高限价含税38.36万元,室分施工部分最高限价30.28万元,维护服务部分最高限价10.32万元,机房系统集成部分最高限价37.09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同时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者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2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2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4)供应商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比选)文件获取:2025年6月1
至2025年6月1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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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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