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QDRCGY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409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南通市分公司QDRCGY系统集成项目(JSZB-2025-1409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242019.24元,含税259400元。其中室分安装调试部分含税103900元,税率9%,维护服务含税11700元,税率6%,机房系统集成服务部分含税143800元,税率6%。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室分设备安装调试、机房系统集成服务、机房系统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服务期一年。维护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5实施地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报价方式:报不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表。
★2.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42019.24元,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项目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2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20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5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南通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南通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9)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比选)文件获取:2025年6月1
至2025年6月1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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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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