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2025年无线网工程室外基站设备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本项目含税预估总金额为46万元人民币。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是对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2025年无线网工程室外基站设备施工服务的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基站主设备、天线和馈线等(含防雷接地)设备的安装、拆除、加电、调测、配合开通,部分基站涉及到MINI机柜、电源、电池等设备安装调测以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本项目预估采购需求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为:60.77279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上限折扣后预估金额为:46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1服务地点:凉山州。
1.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1.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要求。
1.2.4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成交供应商1家。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按照折扣方式进行报价。本次采购事项根据工信部通信451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编制的《第五代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编制指导意见》确定的定额和取费标准,以取费标准的52%作为最高折扣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相关规定)
2.1.4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具备自2022年01月0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无线专业施工相关业绩,有效合同业绩累计金额在20万元以上。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工信部或省级通管局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信部或省级通管局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至少配置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工信部或省级通管局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配置1人。
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配置1人。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询比项目响应截止在惩戒期间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近两年(自2023年06月1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9)供应商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自2023年06月1起)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06月0
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
00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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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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