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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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2025年-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办公区、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两个办公区。
1.建筑物面积:雁翔路办公区建筑物面积30422.51㎡;环城南路东段50号办公区建筑面积7832.58㎡。
2.绿化道路等面积:雁翔路办公区绿化面积约4227㎡,道路广场面积约7111㎡;安东街办公区绿化面积约100㎡,道路广场面积约880㎡。
服务内容:公司雁塔区雁翔路99号、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两个办公区的保洁、绿化、消防安防、会务接待、车辆秩序、体育馆管理、安全管理等与物业服务有关的所有内容,以及临时性日常办公家具、物品等搬运,节假日期间专项接待、特殊活动、专项会议、值班客房、环境卫生维护等临时性物业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政府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卫生间使用的卫生纸、洗手液、除味剂等,日常使用的工器具、垃圾袋、农药、消杀等所有与物业服务有关消耗品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服务期限:2025年9月
至2028年8月3
。首期合同签署期为2年,招标方可根据前2年供应商履约情况,选择续签1年或结束合同,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接收。
服务质量标准、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等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机构,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
(2)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力和银行资信,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四年及以上独立管理30000㎡以上办公类物业服务管理经验。需提供项目经理个人简介和工作业绩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办公类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不少于3项,并且每个项目面积不低于10000㎡。需提供相应项目合同和财务费用来往凭证。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单位可投入本项目的人力资源规模不少于35人。需提供人员名册和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
:2025年6月
至2025年6月1
9:00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7月3日9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2025年-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办公区、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两个办公区。
1.建筑物面积:雁翔路办公区建筑物面积30422.51㎡;环城南路东段50号办公区建筑面积7832.58㎡。
2.绿化道路等面积:雁翔路办公区绿化面积约4227㎡,道路广场面积约7111㎡;安东街办公区绿化面积约100㎡,道路广场面积约880㎡。
服务内容:公司雁塔区雁翔路99号、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两个办公区的保洁、绿化、消防安防、会务接待、车辆秩序、体育馆管理、安全管理等与物业服务有关的所有内容,以及临时性日常办公家具、物品等搬运,节假日期间专项接待、特殊活动、专项会议、值班客房、环境卫生维护等临时性物业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政府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卫生间使用的卫生纸、洗手液、除味剂等,日常使用的工器具、垃圾袋、农药、消杀等所有与物业服务有关消耗品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服务期限:2025年9月
服务质量标准、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等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机构,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
(2)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力和银行资信,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四年及以上独立管理30000㎡以上办公类物业服务管理经验。需提供项目经理个人简介和工作业绩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办公类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不少于3项,并且每个项目面积不低于10000㎡。需提供相应项目合同和财务费用来往凭证。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单位可投入本项目的人力资源规模不少于35人。需提供人员名册和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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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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