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攀枝花西区格里坪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1-510000-04-01-857072】FGQB-2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1-510000-04-01-857072】FGQB-21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为EPC总承包标段;
2.2建设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金桥村、金家村、庄上村等;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攀枝花西区格里坪15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交流侧装机容量150MW。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采用固定支架,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光伏升压站以新建的1回110kV 输电线路就近接入项目临近的庄上 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km,送出线路导线截面及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公司审查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约7.07亿元,运行期25年内年均上网电量约27716.68万kWh 。
2.4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7月10号开工,20212月3
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54
历天 。
2.5招标范围:攀枝花西区格里坪光伏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承包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的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的补充勘察、施工过程设计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等所有主辅材料的采购、安装、保管、卸车及转运等全部工作内容。(3)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入场道路、二次装修的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以及为依法、合规建设等建设内容并持续、稳定运行本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4)包含项目设备监造、并网发电、启动验收、信息接入全过程、转商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10kV送出工程不属于本标段建设项目) 。
2.6质量标准:
2.6.1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等国家、行业规范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项目所在地/市主管部门、电网公司的要求,同时满足接入系统批复中的要求、评审报备、验收(必须满足接入批复(评审)、电网十八项反措、各项技术标准或规定等),满足当地政府对光伏电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和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评、林草规划、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维稳等相关规定)。
2.6.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
2.6.4设备购置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6.5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发包人要求标准,如有重复则以质量标准高者为准。承包人应接受监理单位、发包人及国家和行业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④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至投标截止
,不少于3年)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光伏项目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至投标截止
,不少于3年)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 。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
作为项目经理或作为设计负责人具有1个已完成的1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1.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具体分工确定),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容,责任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就工程项目对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就工程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下载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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