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变配电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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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对该项目变配电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宁六路219号 2.2 招标范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变配电施工(一标段),其中包含室外电缆沟工程、用户变工程、开关站、配电室工程、线路、管道安装等工程,本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
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3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必须提供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含)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6月
(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且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49万元(含)以上的变配电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
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
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注册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5-06-1610:15:00。
本招标项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对该项目变配电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宁六路219号 2.2 招标范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老校区改造及人才公寓工程项目变配电施工(一标段),其中包含室外电缆沟工程、用户变工程、开关站、配电室工程、线路、管道安装等工程,本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注册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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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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