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购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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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2025年安全生产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
数量:1套。
交货地点:郑州北车辆段段修大库。
交货期:2025年7月3
前完成修车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安装、调试等工作。
质量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因设备故障通知中标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在接到请求电话24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后由用户确认正常后方可撤离。过轮报警装置的定期检修及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包件划分:包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3.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3.1.1.2 投标人产品在全路无不良运行记录。产品必须满足本文要求的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等。
3.1.1.3 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因设备故障通知中标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在接到请求电话24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后由用户确认正常后方可撤离。过轮报警装置的定期检修及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
3.1.1.4 2025年7月3
前完成修车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安装、调试等工作,每延期1天,扣除合同总价款的3‰。
3.1.1.5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郑州北车辆段签订安全协议,作业人员办理“铁路场所作业证”。
3.1.1.6 中标单位负责过轮报警装置的运输、安装(含设备线缆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如涉及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委托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时,应按照《郑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施工,设备安装施工不能影响修车大库的正常运行。
3.1.2其它相关要求
3.1.2.1 中标单位须为过轮报警装置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含纸质电气原理图、机械图、安装图等、日常维护说明书、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方法流程等)电子版、纸质版各7套;免费为设备使用及维修人员进行相关操作、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培训。
3.1.2.2 过轮报警装置整机(含控制箱、报警器、接近开关、线缆等)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现场维修及更换配件服务,质保期外提供无偿维修,收取更换配件费用。
3.1.2.3 由于过轮报警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等质量问题导致 责任事故时,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因过轮报警装置原因误报或漏报等问题造成设备损害、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时,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3.1.2.4付款方式: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根据《郑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按财务规定进行付款。
3.1.2.5 报价要求:须在投标文件内明确标注不含税单价及总价。
3.1.2.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17 时(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北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2025年安全生产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
数量:1套。
交货地点:郑州北车辆段段修大库。
交货期:2025年7月3
质量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因设备故障通知中标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在接到请求电话24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后由用户确认正常后方可撤离。过轮报警装置的定期检修及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段修大库人行道过轮报警装置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包件划分:包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3.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3.1.1.2 投标人产品在全路无不良运行记录。产品必须满足本文要求的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等。
3.1.1.3 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因设备故障通知中标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在接到请求电话24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后由用户确认正常后方可撤离。过轮报警装置的定期检修及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
3.1.1.4 2025年7月3
3.1.1.5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郑州北车辆段签订安全协议,作业人员办理“铁路场所作业证”。
3.1.1.6 中标单位负责过轮报警装置的运输、安装(含设备线缆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如涉及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委托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时,应按照《郑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施工,设备安装施工不能影响修车大库的正常运行。
3.1.2其它相关要求
3.1.2.1 中标单位须为过轮报警装置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含纸质电气原理图、机械图、安装图等、日常维护说明书、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方法流程等)电子版、纸质版各7套;免费为设备使用及维修人员进行相关操作、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培训。
3.1.2.2 过轮报警装置整机(含控制箱、报警器、接近开关、线缆等)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现场维修及更换配件服务,质保期外提供无偿维修,收取更换配件费用。
3.1.2.3 由于过轮报警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等质量问题导致 责任事故时,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因过轮报警装置原因误报或漏报等问题造成设备损害、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时,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3.1.2.4付款方式: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根据《郑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按财务规定进行付款。
3.1.2.5 报价要求:须在投标文件内明确标注不含税单价及总价。
3.1.2.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17 时(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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