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生物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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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高新生物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溧高行审备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高新产业发展(溧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高新生物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_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19855.68平方米,建设苏高新生物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3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物制造及研发类厂房、机械类厂房、电子类厂房,配套建设配电房及生活、办公用房。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2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4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
2.1.5其他:由于模块限定,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期要求、招标范围与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
3.3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4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3.3.1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4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3.4.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①或者同时具备②和③):①自2022年1月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②自2022年1月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③自2022年1月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部分)。3.4.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5年06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2025年07月0
09时30分。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_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19855.68平方米,建设苏高新生物制造科技产业园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3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物制造及研发类厂房、机械类厂房、电子类厂房,配套建设配电房及生活、办公用房。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2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4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
2.1.5其他:由于模块限定,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期要求、招标范围与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
3.3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4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3.3.1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4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3.4.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①或者同时具备②和③):①自2022年1月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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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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