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宜春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2027年前端业务外部实施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涉及(1)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承接电信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按照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服务标准和拨测规范实施运营管理,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建立严密的服务检查、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接通率、亲和力、业务承接能力达到相关要求。
(2)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承接增值业务投诉处理,包含本地自营业务投诉等。及时沟通处理投诉意见,避免越级投诉的发生。
(3)按照招标人增值业务发展的需求,开展相关产品的运营支撑服务,包含流量、视频和号百产品等。主要包括产品推广、运营支撑、客户关怀、客户现场活动开展等。
(4)按照招标人要求通过本地自营、电话呼出、网厅、微厅、短厅、平台直播、短视频运营、合作分销等方式向客户提供业务咨询、业务办理、话费代收、投诉建议、客户关怀、客户回访、市场调查、电话营销等业务。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互联网运营的微信运营、营销设计、网页切图等业务。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的专项促销活动营销的业务。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业务委托代理 | 290人(之后按照甲方实际需要用工人数确定) | 江西省宜春市及所属县(市)、区 |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 |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1.4采购预算金额:2598万元人民币(含税)。项目类型为其他行政服务类。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6月以来签订的累计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业务外部实施项目相关业绩。(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以合同签订
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以订单实施
为准;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则需提供报价清单,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无法界定是单项合同或是框架合同的,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
17时30分(北京
,下同)(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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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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