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埝乡“归雁”创业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埝乡“归雁”创业产业园项目已由东农〔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李埝乡“归雁”创业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李埝乡创业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1、在李埝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1栋约7900?的标准厂房,土建(含装修)、货梯、室内电气、消防、弱电、通风、给排水等设施。 2、道路及铺装、室外消防给水、室外生活给水、总平面电气、红线范围内雨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
2.1.3最高投标限价:1921.21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1903.76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95.8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设计费控制价为17.45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20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
历天,施工工期18
历天。(具体开工
以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2.1.5.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需要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消防、供电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1.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消防、供电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2.1.5.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2.2.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红线内工程的方案设计工作,包括总图及部分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完红线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1栋约7900?的标准厂房土建(含装修),货梯、室内电气、消防、弱电、通风、给排水等设施和道路及铺装、室外消防给水、室外生活给水、总平面电气、红线范围内雨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2.2施工范围:
2.2.2.1本次的施工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1栋约7900?的标准厂房土建(含装修),货梯、室内电气、消防、弱电、通风、给排水等设施和道路及铺装、室外消防给水、室外生活给水、总平面电气、红线范围内雨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政府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不包含行车、空调,室外智能化、三网合一、围墙、绿化,供水供电。
2.2.2.2临时工程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发包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接电接水费用及后期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注: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
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造价、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本次投标中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④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1月-2025年04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总承包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6.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6号)、苏建招办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5年05月3
至2025年06月1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采购骨科手术床等设备一批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渝水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包2)招标的公告 2025-05-31
- 万年县万年县2025年度特困自理对象探视巡访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南昌市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修水县修水县2025年集善卫浴无障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1
- 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研学基地(三期)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全南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原1号尾矿库尾砂综合调查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
- 弋阳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服务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31
- 柴达木枸杞锁鲜制干共享加工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2025-05-31
- 乐平市名口戴村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