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5年智能维护室外摄像机产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TTHX2025089-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预估不含税金额219,026.55元,预估税率13%,预估含税金额247,500.00元。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550.00元/台,超过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2供货期:自甲方通知供货之日起14天。
2.3交货地点:德宏州或其他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仓库等地点)。
2.4保修期:3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5框架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框架采购合同期限。甲方不承诺使用完全部预估金额,据实结算。
2.6质量验收标准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等:产品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为产品原厂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3.4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至响应截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摄像机同类产品(限于单目可见光 IPC 摄像机产品,且其图像传感器分辨率应≥200 万像素,最大物理焦距应≤100mm)至少1个销售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任意1张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p=51,42&a=cjfb),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为准,若无合同签订
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
为准。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2)响应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4)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摄像机同类产品的,视为无效业绩。
3.5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6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中国铁塔全国或云南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5.1采购文件获取:【2025年05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5日18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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