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2025年智联业务日常宣传及行业展会推介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L2025GZ0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支撑百亿智联业务发展目标,做好重点行业宣传策划、业务推介推广、新媒运营传播、品牌管理等工作接续,系统化、常态化推进宣传管理工作,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中国铁塔拟采购2家供应商提供智联业务日常宣传及行业展会推介会服务。
1.2招标内容
本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宣传、展会及推介会、业务推介及展示活动三部分,具体内容及规模如下:
服务模块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估数量 |
日常宣传 | 平面类 | 1 | 宣传册设计 | 设计及印刷宣传册一套(含500册印刷) | 2 |
2 | 平面印刷宣传页设计 | 单页设计、日常需求设计 | 10 | ||
3 | 展墙、展板设计 | 室内/室外展墙、展板设 | 5 | ||
4 | X展架 | 含设计费用,具实发生 | 5 | ||
5 | 美化渲染 | 含设计费用,具实发生 | 10 | ||
创意类 | 6 | p页面 | 重大活动、节日创作 | 4 | |
7 | 创意海报 | 特殊节日海报文案创作及设计 | 10 | ||
8 | PPT | 设计、美化、创作 | 2 | ||
视频内容与舆情监测 | 9 | 视频制作 | 视频剪辑及制作(5分钟内) | 5 | |
10 | 舆情监测 | 智联业务相关舆情热点监测 | 1 | ||
展会及推介会 | 活动策划 | 1 | 论坛策划方案 | 包含论坛流程、论坛主题、活动亮点策划等 | 2 |
2 | 论坛空间设计 | 空间与主视觉形象设计等 | 2 | ||
3 | 推广内容创作 | 策划推广内容、撰写推广文案、活动预热视频、海报长图、结合内容完成创意设计 | 2 | ||
活动执行 | 4 | 展台空间搭建(约120-150平米) | 舞台、特装展台、廊道、签到区、引导区、互动区等空间搭建 | 2 | |
5 | 影音租赁 | 包含灯光、音响、多媒体等内容的搭建布置 | 2 | ||
6 | 内容制作 | 展台视频、动态内容修改 | 2 | ||
7 | 现场拍摄、网络直播 | 包含现场摄影、摄像,网络直播、照片云慢直播,后期视频剪辑等 | 2 | ||
活动传播 | 8 | 媒体邀请 | 邀请央媒及新媒体记者 | 2 | |
9 | 嘉宾邀请 | 邀请学者专家 | 2 | ||
10 | 渠道推广 | 通过门户类网站、专业论坛、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 | 2 | ||
其它 | 11 | 场地租赁(累计300平米内) | 场地费、会议室费、电费、设备租赁等相关费用 | 300 | |
业务推介及展示活动 | 活动策划 | 1 | 策划方案 | 包含论坛流程、活动亮点策划等 | 4 |
2 | 空间设计 | 空间与主视觉形象设计等 | 4 | ||
活动执行 | 3 | 活动空间搭建(50平米-80平米内) | 包含展位、灯光音响多媒体等内容的搭建布置 | 4 | |
4 | 现场拍摄 | 现场摄影 | 4 | ||
活动宣传 | 5 | 推广内容创作 | 策划推广内容、撰写推广文案、活动预热视频、海报长图、结合内容完成创意设计 | 4 | |
6 | 渠道推广 | 通过门户类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 | 4 |
服务期限:预估为合同签订后1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2家,中标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 预估中标份额 | 中标服务内容 |
1 | 60% | 展会及推介会服务 |
2 | 40% | 1.日常宣传 2.业务推介及展示活动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6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1)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5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若合同无签订
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服务项目业绩:
1.至少1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展览展示类服务项目业绩;
2.至少1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日常宣传类服务项目业绩。
注:展览展示类服务项目包括展厅、展会的设计和搭建相关项目业绩;日常宣传类服务项目指围绕展览展示、营销活动策划执行中的内容制作(含视频及平面)、广告投放等相关的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以及不少于合同(固定金额合同)/订单或结算单(框架合同)含税总金额30%的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等作为证明文件。
(1)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内容关键信息(能被认定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关键信息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甲方订单/委托单以及结算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结算发票为供应商开具的与该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2)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还应提供具体清单。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
a、开票日期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不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
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
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供应商)一致;
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3)提供的合同关键页或订单/结算单应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属于本项目同类业绩,如果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结算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同类业绩,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服务规范要求等,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2.7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宣传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11)供应商总部同类宣传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包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宣传服务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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