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片区污水收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4〕15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一体化污水泵站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沙湾片区污水收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一体化污水泵站采购及安装工程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含在桂湖路与沙湾路交叉口附近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泵站规模 2000m3/d)。
2.3建设地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沙湾片区。
2.4招标范围:沙湾片区污水收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一体化污水泵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等。(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6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或相关行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质保期:2年,自货物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若是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投标的,上传制造商(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商投标的,上传制造商(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制造商签发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所投产品是指:预制泵站筒体、潜污泵、粉碎格栅及控制系统;其中至少预制泵站筒体、粉碎格栅、控制系统须为同一品牌。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为2025年5月2
至2025年6月
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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