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5年中国联通柳州市分公司河东智家店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就2025年中国联通柳州市分公司河东智家店装修工程所需的装修工程服务、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装修工程服务内容包括:拆除清理;砌墙开洞;隔音板隔墙、地面铺砖、墙面腻子乳胶漆、吊顶;水电开槽、电路改造;窗帘、木门、地脚线、玻璃门安装;灯具、插座安装;办公家具定制安装等。货物及相关服务包括:华为全屋智能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工程量和设备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三《应答分项报价表》。
1.3采购预算:373864.63元(不含增值税)。
1.4实施地点: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88号彰泰城小区正门沿街门面。
1.5交付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书面通知后 25 个日历日内完成。
1.6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规范书》,须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等。
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装修工程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15291.59元,货物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2421.86元,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6151.18元,应答人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应答,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1.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1.3应答人须为“华为全屋智能解决方案”的官方授权服务商,需提供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出具的有效服务商授权书。
2.1.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22年1月至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同类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增值税金额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应答,业绩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2.1.5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且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应答,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2.1.6人员要求:
(1)应答人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应答人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应答人须配备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不得复用,需提供配备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2011月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
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购买人须为应答人)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应答,以上三类安管人员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2.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应答;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1.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处于中国联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3.1采购文件获取:2025年5月2
18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18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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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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