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第四人民医院新建工程 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复〔2023〕6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为东海县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东海县第四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标段名称:东海县第四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1.2建设地点:东海县新236省道东侧,驼峰乡镇区北侧;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最高投标限价: 2424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6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1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02 月 2
。(具体开工
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主体工程施工期间中标单位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做好预埋、预留工作,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中标单位确保在规定
内完成电梯的生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2.2招标内容:东海县第四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9部电梯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井道改造、电梯按钮开槽、配电箱至梯井电缆、井道照明设施系统、梯控智能接入口模块、不锈钢门套、电话对讲、现场井道的改造、防水处理 、安装、调试、验收、监检、配电箱至电梯的电缆、税费、验收合格领取《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验、备案手续等其他相关服务、直到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以及前期土建跟踪及有施工需要搭建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措施费用;和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工作。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的);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有效的)。
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11月至2025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508号文、苏建招函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
(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 2025年 05 月 29 日至2025年 06 月 06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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