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关于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数投【202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域污水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原位扩容,塘桥污水处理厂二期生化池进行工艺技术改造,金港污水处理厂一期膜池、张家港市第一、第三、城南、锦丰、乐余以及常阴沙污水处理厂内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
2.1.3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52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
工程竣工日期:20212月3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2025年度需要完成金港厂、塘桥厂、锦丰厂、城南厂、一污厂、三污厂、乐余及常阴沙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更新改造。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原位扩容,新增4万立方米/日沉砂池、6万立方米/日中间提升泵房及6万立方米/日的处理池,中水回用工程及塘桥污水处理厂二期生化池进行工艺技术改造,金港污水处理厂一期膜池、张家港市第一、第三、城南、锦丰、乐余以及常阴沙污水处理厂内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或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2);或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4)。申请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04月0(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8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
以竣工验收
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自2022年04月0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8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8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注册后查看
3.3.2☐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04月1
13时30分至2025年04月2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工业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0
- 2025年污水处理厂运行、检修、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0
- 深能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区分公司带驾驶仓智能清扫机器人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纪南文旅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鞍钢栗田水处理异丙醇、聚氧乙烯失水山梨醇脂肪酸酯、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30
- 鞍钢栗田(鞍山)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用磷酸三钠(Na3PO4.12H2O)采购公告 2025-05-30
- 水处理剂采购公告 2025-05-30
-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6/1模拟设施台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元谋公路分局机化站2025年环保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龙岩市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第二阶段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