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新增智能门禁设备采购人为上局-南京东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智能门禁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 总承包 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最终谈判成交价一次性包干,在项目范围内由于成交商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
(2)本项目由成交商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的,项目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成交商索赔成交价5%的违约金。
(3)成交商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成交商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项目单位同意。
(4)报价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报价人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6)合同签订后,须向我段缴纳一定比例施工安全保证金,项目完工后,退还剩余金额。
2.技术要求:
本智能门禁系统仅用于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的智能化管理。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身份识别和验证能力:需要具备高效的身份识别和验证能力,能够准确识别出入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刷卡、刷脸、指纹等多种识别方式,并且具备较高的识别和验证速度。
(2)远程操控能力:系统需具备一定距离远程控制开关门的功能。
(3)权限管理功能:需要具备安全可靠的权限管理功能,能够根据人员的权限分配,实现访问控制,确保系统内部的安全性。
(4)扩展性和兼容性:系统需要具备较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支持多种数据库和操作系统,能够方便实现不同厂家设备的联网和数据共享。软件还需要支持API接口,方便与其他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和集成。
该智能门禁设备系统须能够按要求与现有的“南京东车辆段智慧消防安防监控系统”兼容接入。
(5)其他要求:安全性。系统需具备高安全性,包括密码保护、数据加密、防篡改功能等,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稳定性。门禁设备需能够保证室外环境下长稳定运行,适应性强,具备较高的防护性能,具备防尘、防水、抗雷电等能力。
3.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4.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共 30 天。开始实施日期以项目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成交商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项目单位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成交商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二向项目单位支付违约金。
5.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单位工程的验收必须经成交商自验自评后进行。
(3)项目竣工前 2 天,成交商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成交商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主材质量需经项目单位确认后方可使用。铁路专用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5)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建设工程:成交商在施工前必须与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成交商承担一切责任。
(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成交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7.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项目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2)结算支付前,成交商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8.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根据约定执行。
(2)成交商接到成交通知后,按谈判文件承诺内容与项目单位在内签订好合同。成交后成交商违反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文件的承诺内容,项目单位有权取消成交商中标资格。
(3)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成交商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成交商承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营业范围:报价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许可: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资格证书,具备相关许可证明。
3.财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20)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时至20
财务报表(若无20
财务报表,可提供2022-2023年)。
4.服务业绩:报价人须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报价人须提供相关施工(安装)人员第三方责任保险证明,负责运输安全、事故及货物损坏责任。
5.履约信用: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两年内(2023年-20)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犯罪和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两年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5月2 08:00至2025年6月
08:0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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