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大豆清选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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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大豆清选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大豆清选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交货及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
内完成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保证期:自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交货地点:注册后查看
2.5招标范围:
鹤岗库:新建成品仓7座(大粒仓100吨2座、中粒仓115吨4座、小粒仓65吨1座)、豆瓣仓125吨1座、塔漏仓100吨1座、原粮仓140吨4座,塔选机1套,升降输送机2台,提升机8台,平板输送机106米,清粮机2台,分粒机1台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供货要求”)
密山库:新建成品仓7座(大粒仓100吨2座、中粒仓115吨4座、小粒仓65吨1座)、豆瓣仓125吨1座、塔漏仓100吨1座、原粮仓140吨4座,升降输送机2台,提升机8台,平板输送机106米,清粮机2台,分粒机1台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国家登记资料)。
3.2投标人须为粮食加工机械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拟参加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参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管理人员,上述人员证企相符且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变更(按要求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24小时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截图或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违反本条规定的承诺,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粮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按要求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
16:00时至2025年6月3日16: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大豆清选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密山)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大豆清选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交货及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
2.3质量保证期:自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交货地点:注册后查看
2.5招标范围:
鹤岗库:新建成品仓7座(大粒仓100吨2座、中粒仓115吨4座、小粒仓65吨1座)、豆瓣仓125吨1座、塔漏仓100吨1座、原粮仓140吨4座,塔选机1套,升降输送机2台,提升机8台,平板输送机106米,清粮机2台,分粒机1台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供货要求”)
密山库:新建成品仓7座(大粒仓100吨2座、中粒仓115吨4座、小粒仓65吨1座)、豆瓣仓125吨1座、塔漏仓100吨1座、原粮仓140吨4座,升降输送机2台,提升机8台,平板输送机106米,清粮机2台,分粒机1台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国家登记资料)。
3.2投标人须为粮食加工机械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拟参加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参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管理人员,上述人员证企相符且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变更(按要求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截图或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违反本条规定的承诺,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粮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按要求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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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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